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4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289
最高限价(万元):3289
采购需求: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1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之后经医院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标段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之后经医院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标段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之后经医院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标段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之后经医院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标段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之后经医院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标段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之后经医院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1)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4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5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凤庆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6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17 06:00至2025-02-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