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单轨吊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25-02-17
一、招标条件

本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单轨吊设备购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9】310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单轨吊设备购置

标段(包)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

1

煤矿井下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

1

额定功率≥160KW,最大牵引力≥160KN

西上庄煤矿

2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

1

DXR120/72P

详见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规格书及其他服务要求。

2.3 交货地点: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

2.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井下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整机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

3.3.2.投标人须提供变频器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和防爆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钢丝绳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单轨吊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17 18:00至2025-02-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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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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