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特种车辆年度维保项目(三年)招标公告

2025-02-17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特种车辆年度维保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招标项目拟定服务期为3年,预计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十九台机动车辆(分别是厂用机动车辆微型车1辆、消防车2辆、清扫车1辆、洒水车1辆、装载机1辆、挖掘机1辆、扫雪车1辆、轻型客车3辆、高空作业车1辆、5吨叉车1辆、8吨叉车1辆、10吨叉车2辆、石子煤叉车3辆)的日常维护、故障的处置、定期保养、全车的大、小修,包括所有零配件的更换等维护维修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厂用特种车辆年度维保服务(三年)(CHDTDZ026/22-QT-045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厂用特种车辆年度维保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修理(机动工业车辆(叉车))资质。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特种车辆维修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7 10:122025-0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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