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水厂、思源水厂扩建)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7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水厂、思源水厂扩建)设计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水厂、思源水厂扩建)设计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公
4、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1369648.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招标范围:卢氏县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水厂、思源水厂扩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8、项目概况:卢氏县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水厂、思源水厂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费约4500万元;思源水厂现有规模为2万吨/日,扩建规模为2万吨/日,主要包括渗滤取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第二水厂扩建规模8000吨/日,包括取水输水工程和净水厂扩建工程。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定、标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
10、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养老保险);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或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日期,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3月10日08时4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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