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气压环境试验舱招标公告
2025-02-1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气压环境试验舱
二、项目编号:2024-J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气压环境试验舱由试验舱系统、泵站系统、轨道传输系统、温度调节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用 于模拟航空运输气压温度等环境变化,开展装备物资航空运输气压环境适应性试验验证。
2.项目预算:490.0万元,分模块报价,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投标;供应商紧贴预算报价的,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将项目送审,依据第三方审定结果进行结算。
3.建设周期:10个月;
4.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武 器装备科 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 密资质。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plap.mil.cn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提供注册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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