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治安巡逻岗亭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DC

2.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治安巡逻岗亭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2000.00元

5.最高限价:102000.00元

6.采购需求:4个治安巡逻岗亭(详见附件4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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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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