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商财公开 |
2、项目名称:商城县人民医院县医院购置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内镜氩气刀、腔内混合动力碎石机)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3,163,000.00元 |
最高限价:3163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商财公开招标-2025-701 |
县医院购置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内镜氩气刀、腔内混合动力碎石机) |
3163000 |
31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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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购置腔内混合动力碎石机一套(含探针100根、经皮肾内窥镜1台) 、内镜氩气刀一套,本次采购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细采购数量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的质量和标准,通过招标人验收;
5.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4、质保期:一年;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拟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取得该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出后,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页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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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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