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宁夏机场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车辆)购置项目-电动行李传送带车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宁夏机场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车辆)购置项目-电动行李传送带车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电动行李传送带车(电动式散装货物装载机) |
8台 |
详见第八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电动行李传送带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中须明确设备型号,未体现设备型号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拟供电动行李传送带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信誉要求:
3.7.1境内投标人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7.2境外投标人须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2-1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2-24……
招标文件售价:¥8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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