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塔拉壕煤矿2号回风立井主通风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72号风井场地回风立井装设两套通风设备,其中一套工作,一套备用。
供货商应提供通风所需的全套通风机械设备,包括主机、配套交流变频调速异步电动机、配套变频器和工频变频切换柜、消音器、润滑站(选配)、制动装置、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一二次电缆和安装辅材及附件等;
回风立井所需的通风机不停风倒机系统电动侧开插板检修风门、电动立式自密式旋叶置换风门、电动水平自密式旋叶测试风门利旧,厂家负责与主通风机控制系统融合为同一系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中标单位负责原有设备及基础的拆除(原有设备运输到厂区内指定地点)和所有新设备、一二次电缆、基础、(土建必须按照设计院图纸施工)、安装、调试及相关检测检验工作,交钥匙工程。
投标厂家必须提前现场踏勘,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现场地安装检修需求。不接受任何负偏离。
三、计划交货时间:
2025年5月30日前。
四、交货方式及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塔拉壕煤矿。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同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供货能力,具有相关的资质、业绩和经验。符合国家相关最新的制造标准(规范)、进口设备所在国相关制造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的规程规范应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
2.投标方案及报价除特殊要求外必须具备唯一性;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清单 (要求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并加盖公章,内容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设备的技术参数),具有叶轮直径:3000mm及以上业绩4份;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试验报告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煤安证、防爆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及资料;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被伊泰列为暂时停用、永久停用、经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停用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一律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质文件造假者将在若干年内禁止参与伊泰集团所有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其追索损失赔偿金并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一条不符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七、招标文件发售及发售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5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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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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