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关于智能客流管理与信息展示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引入公告

2025-02-17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地点:深圳市;

(2)交货期: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完成项目初验(不含试运行时间和项目终验)。初步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完成项目试运行,解决初验遗留问题,完成问题整改。

(3)预算金额:4804015.04元(含税),4251340.74元(不含税),税率13%;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引入“2025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关于智能客流管理与信息展示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本项目采购摄像机、交换机、存储卡、电子屏、电子门牌设备一批,客流管理成品软件一套,货物需求明细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4251340.74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总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4.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6名项目团队人员,共需要7名人员。

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列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6)供货时间承诺:参选人须承诺,若中选本项目在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到货,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在设备接收确认书上签字的时间视为交货时间。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中选人承担,且中选人应足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的,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参选保函、保险形式的,须提供保函、保险原件。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函》。

(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日00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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