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销售分公司销售互联网应用产品升级迭代项目公有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7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适用于销售互联网应用业务的公有云服务,围绕销售业务,建设一套混合云部署架构,支撑面向销售互联网用户的高并发,保障数据高可用和高安全,全面提升用户体验。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止。2.3服务地点:北京市。2.4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新(2023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所投公共云资源产品或所代理公有云资源产品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的应用案例,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案例,投标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使用授权原厂商的服务案例合同)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对于上述信誉要求,投标人需自拟声明或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由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查询近三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③中标人不得将供货及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2-17 20:00:00至2025-02-24 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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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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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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