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安阳市引岳入安生态供水打捞清障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阳市引岳入安生态供水打捞清障工程

2、项目编号:ZK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0元/天

最高限价:900元/天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天)

包最高限价(元/天)

1

2025年度安阳市引岳入安生态供水打捞清障工程

900元/天

900元/天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漳南总干渠和环山干渠供水期间渠道内的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打捞清除外运及供水期间日常巡护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发生天数和采购方认定天数为结算依据,具体进场日期由采购人通知。

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2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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