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落实数字化电子发票相关要求,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启动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改造)项目,对河北农信增值税管理系统改造。
2.2招标范围:新增数电票纳税人信息查询、删除、修改;数电票系统开票、手工开票,发票红冲、红字信息确认单;数电票明细查询、数电票红冲信息统计、数电票异常处理等功能。对当前销项涉票流水查询、进项发票抵扣等功能改造,并对数电票软件、微信银行等系统的接口开发改造,完成联调测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力量雄厚,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在银行业的同类服务实施案例,案例要求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含)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或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商银行、农商联合银行)增值税管理系统新建或改造实施案例,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并附中标公告网页链接)、案例甲方证明人联系方式。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CMMI3(含)以上认证资格证书。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6)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供应商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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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18 09:00 至 2025-03-1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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