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钢制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询价采购公告

2025-02-17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02月18日09:00至2025年02月21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02月22日上午10:00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钢制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

600*600mm,带边框

平方米

282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天水有轨电车(二期)

 

3.2技术标准:

1.面层PVC材质;

2.完成面高度30cm(地面到地板面高);

3.设备室防静电架空地板荷载不小于80OKg/m2;

4.PVC厚度:2.0mm,防静电性能:表面电阻达到1×10^6-1×10^9欧姆;

5.用于管廊工程分控室装修,厂家提供产品安装过程指导;

6.厂家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10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以实际为准。

3.3.4验收依据:按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

3.3.5计量方式:以平方米为单位,计数计量。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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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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