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河产业园区大运路等三条道路绿化工程(二期)选聘代理机构公告
2025-02-171.1项目名称:潇河产业园区大运路等三条道路绿化工程(二期)选聘代理机构公告
1.2项目概况:现选聘一家代理机构负责潇河产业园区大运路(起步区北侧界限-文源路)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二期)、真武路(潇河以南)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二期)、文源路(人民路-太太路)绿化工程(二期)的代理业务。
2.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潇河产业园区大运路(起步区北侧界限-文源路)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二期)、真武路(潇河以南)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二期)、文源路(人民路-太太路)绿化工程(二期)的招标方案编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发布和澄清(如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资格预审,发布资格预审结果,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澄清(如有),组织踏勘现场(如有),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及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代理工作之日止。
2.3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应满足如下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3)拥有熟悉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投标活动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近3年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类证书;
(6)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选聘活动;
3.2代理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选聘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参加选聘活动须知
4.1有意参加选聘活动的代理机构,请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 17 时前……发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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