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城煤业公司单轨吊机车(含轨道)项目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城沁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我公司需购置两台防爆柴油机单轨吊2台,具备遥控驾驶、无人驾驶、人工驾驶功能,可连接人车,含视频监控系统、单轨吊重轨4000米含轨道吊挂组件及配套设施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单轨吊机车(含轨道)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沁城煤业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单轨吊机车(含轨道)项目,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须提供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应取得山西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发放的适配说明
3.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02-17 18:00至2025-02-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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