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罐区一二、泡沫站(二)、桶装站及仓库、汽车装卸站(C15)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2-17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SHGS00401/01 |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罐区一二、泡沫站(二)、桶装站及仓库、汽车装卸站(C15)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罐区一二、泡沫站(二)、桶装站及仓库、汽车装卸站(C15)工程施工总承包 竣工期: 据业主通知进场,计划2025年6月30日工程开工,2027年8月31日机械完工,总工期为793日历日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技术经济开发区的石化园区内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在已建设投产了一期和二期乙烯项目后,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或“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下游共16套化工装置,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配套工程。三期项目用地分为三个地块: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中南部的D5D6地块、E5地块、以及西北部的B4B5地块。E5地块位于石化园区中南部,为新征填海用地。 本采办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罐区一二、泡沫站(二)、装桶站及仓库、汽车装卸站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施工、调试工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和业主管理制度规定必须进行的所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详情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1项已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油品新建储罐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中工作范围应至少包含1台20000m3及以上油品储罐。劳务分包业绩无效。EPC总承包的施工分包业绩,即EPC总承包有施工分包的,仅分包业绩有效。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需承担该业绩的施工工程,业绩金额为该部分施工工程的合同金额。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材料、中标通知书。
(1)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等内容,且业绩合同金额需与中标通知书金额一致。联合体业绩还需体现联合体分工、施工工程合同金额;如业绩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要求中需体现的内容时,投标人可以补充其他施工过程资料或者竣工资料,如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无分包的,投标人需出具说明该业绩的施工工程由投标人完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EPC总承包施工分包业绩,需提供EPC总承包与建设单位的EPC合同、EPC总承包与施工分包的合同关系证明材料。
(2)完工验收材料应包括:①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交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和②任意一份发票,发票上的项目名称与合同项目名称一致。如完工验收材料(不包括发票)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业绩认定时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从事石油化工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并在投标方组织机构中有至少2年的连续工作经历,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或承诺书以证明工作经验;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④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①具有石油化工安装或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从事石油化工工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并在投标方组织机构中有至少2年的连续工作经历,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或承诺书以证明工作经验;(其他要求接特殊说明)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2-17 到 202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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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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