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2025年光伏电站设备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2025年光伏电站设备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以清洁电力计划【20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甘肃省庆阳市境内等。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2025年光伏电站设备设施维修工程,本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对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靖边、庆阳等地区光伏电站设施及设备等进行维修,及对该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环保等隐患进行处置。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若由于设计变更、外协、中标方施工能力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暂估工程量可能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4月 1 日,共 300 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长庆油田分公司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2025年光伏电站设备设施维修工程

主要工程量:对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靖边、庆阳等地区光伏电站设施及设备等进行维修,及对该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环保等隐患进行处置。以实际完工验收工作量为准。

37.3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2.5招标范围

对清洁电力开发项目部靖边、庆阳等地区光伏电站设施及设备等进行维修,及对该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环保等隐患进行处置,以实际完工验收工作量为准。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承试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

3.3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2年、2023 年审计报告须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 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 18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 2月2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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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