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2-1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华

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335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工期计划45天,具体开竣工时间

以招标方发出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实际开工日期,但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电力设备安装-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CHDTDZ001/23-QT-181101):(锅炉本体燃烧优化改造、全时段脱硝系统燃油改天然气改造、DCS控制系统优化调整等),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力设备安装-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锅炉整机设计、供货合同业绩3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供货范围页),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8 09:002025-02-2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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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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