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证券两融业务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四次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8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在“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
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承诺是一般纳税人。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7、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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