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土库曼斯坦分公司水处理化学药剂采购贸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库曼斯坦分公司水处理化学药剂采购贸易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土库曼斯坦分公司因中标第一、第二、第三采气管理区气田水处理化学材料采购项目以及现场执行V-24-39项目需要,现委托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混凝剂、除硫净水剂等5项物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贸易商负责该批次物资的采购、报关及运输至土库曼斯坦萨曼杰佩现场,不含清关。本次批次物资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次采购的混凝剂、除硫净水剂等5项物资为此贸易合同的工作内容。

2.2交货地点:DAP CNPCIT萨曼杰佩供应部库房(Saman-Depe,MTS base of CNPCIT),(INCOTERMS 2010)。

2.3采购范围:混凝剂、除硫净水剂等5项物资运输至土库曼斯坦,DAP萨曼杰佩(2010贸易协定),详见附件《采购明细表》。

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制造、测试、检验、包装、注册、相应的文件费用、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等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及武装押运、保险、税金等达到现场使用功能要求的一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需的全部费用。

2.4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1日。

2.5招标控制价:540000美元(含税)。

2.6付款方式:合同无预付款,每批货物货到土库曼DAP CNPCIT萨曼杰佩供应部库房(Saman-Depe,MTS base of CNPCIT),(INCOTERMS 2010)。现场验收合格,卖方提供该批货款形式发票后90日内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90%;剩余10%待该批货物质保结束、卖方提供发票后90日内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商业许可证(如非中文证书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20年1月-至今)土库曼斯坦物资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首页,物资清单页,签署页及完整合同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重要信息页)。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2021-2023年)投标人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影印件(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①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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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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