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14家二级单位所属运营加油站质保期外的设备设施及生活区的器材设施提供维保服务。加油站预估数量详见附件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加油站分布明细。此数量为预估量,招标人不保证任何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2.2服务地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14家二级单位所属运营加油站。
2.3服务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止。
2.4招标范围:
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14家二级单位所属运营加油站质保期外的设备设施及生活区的器材设施提供设备维保服务(详见附件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加油站分布明细)。
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其中: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需通过法定程序后方可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另行签订合同。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3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1)第一标段: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哈密四个地区(估算金额324万元)
(2)第二标段: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博州、塔城、伊犁六个地区(估算金额370万元)
(3)第三标段: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四个地区(估算金额406万元)
2.6计划资金:110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应至少配备一套管理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各一名,须提供上述人员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承诺合同履约期间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事项(无承诺,则作为投标否决项);现场维保人员不得低于40人(以上为最低要求,若不满足,则作为投标否决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投标人须提供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
3.4 工器具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为投标人14家二级单位各配备:
A.1台服务车辆共计14辆(每辆车随车配备一台手摇泵);
B.1台风冷应急发电机共计14台;
C.1台防爆抽油泵共计14台;
D.1台防爆轴流风机共计14台;
E.加油站设备维保时必要防爆工器具等。
以上为最低要求,若不满足,则作为投标否决项。
其中服务车辆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的行车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承租人与投标人一致)。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6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6.1投标人上一年度(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
3.6.2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
3.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8 投标单位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本业务相关管理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如参加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9须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此承诺将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19日09:00至2025年2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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