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2025年机组检修及日常维护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18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2025年机组检修及日常维护保温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6×2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 3 份国内火电机组保温工程业绩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依据(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要求投标人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2-18 11:30到2025-02-25 23:59。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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