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花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G……)
1.招标条件
受清徐县清源镇大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天福花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7565.78m(合26.35亩),总建筑面积29323.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157.83m',地下建筑面积2165.64m。建设4栋11层住宅楼及配套的群众活动服务中心、便民市场、道路硬化、绿化、总图管网、公用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
2.3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2.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2获取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上传以下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线上支付文件费并下载采购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企业营业执照
(7)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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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