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三3号锅炉磨煤机出口分离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2-18

一、   招标条件

哈三3号锅炉磨煤机出口分离器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1×60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号锅炉磨煤机出口分离器及附属设备合同签订后,40天内全部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中速磨煤机-哈三3号锅炉磨煤机出口分离器设备采购(CHDTDZ049/17-QT-03401):3号锅炉6台磨煤机出口分离器(含分离器顶盖、转子体、驱动装置、上落煤管、气封管路、煤粉管路等)、分离器检修平台、变频柜、电缆(含变频柜至设备之间所有电缆,设备至DCS之间的所有控制电缆,变频柜至DCS之间所有控制电缆)供货。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速磨煤机-哈三3号锅炉磨煤机出口分离器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火电机组配套磨煤机动态分离器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2-18 12:302025-0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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