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25年交流箱电表箱及防雷箱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2-18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询比项目采购内容为三合一交流配电箱、交流开关箱、电表箱、防雷箱及断路器。

1.2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3合1交流配电箱

室内型63A

10

天津市,具体地点以订单中规定为准

订单下达之日起七天

室内型100A

15

室内型160A

15

2

交流开关箱

室内型63A

5

室内型100A

5

室内型160A

5

3

电表箱

室内型63A

15

室内型100A

15

室内型160A

15

4

防雷箱

室内型63A

15

室内型100A

15

室内型160A

15

5

油机转换箱

室外型100A

10

室外型160A

10

6

断路器

160A/3P

20

100A/3P

20

63A/3P

20

32A/3P

20

20A/3P

20

32A/1P

20

20A/1P

20

16A/1P

20

10A/1P

20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值。

1.3预估规模(不含税):322060元人民币。

1.4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为止(以上述最先到达者为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

1

3合1交流配电箱

室内型63A

2500元/台

室内型100A

3450元/台

室内型160A

4500元/台

2

交流开关箱

室内型63A

1500元/台

室内型100A

2600元/台

室内型160A

3000元/台

3

电表箱

室内型63A

800元/台

室内型100A

1100元/台

室内型160A

1300元/台

4

防雷箱

室内型63A

700元/台

室内型100A

800元/台

室内型160A

850元/台

5

油机转换箱

室外型100A

1300元/台

室外型160A

1800元/台

6

断路器

160A/3P

591元/个

100A/3P

371元/个

63A/3P

146元/个

32A/3P

102元/个

20A/3P

89元/个

32A/1P

29元/个

20A/1P

25元/个

16A/1P

25元/个

10A/1P

25元/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应具备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报送成功后系统生成的有效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且所声明产品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响应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所载明的生产者(制造商)须与供应商一致;

(2)不同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响应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所载明的生产企业不得相同。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8日16时30分至2025年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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