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南门街(南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立面发泡陶瓷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18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南门街(南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立面发泡陶瓷装饰工程) 已由/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捷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668080元(含甲供材料:2096973元 ),K值为10%,发包价为:3486847元(保留整数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将乐县南门街(南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立面发泡陶瓷装饰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二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装饰装修工程1000~1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68080.00元; (暂列金额: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甲供材料费:2096973.00元, 其他说明:/)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8日 09:00:00 至2025年02月24日 17: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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