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城医院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8项目编号:202
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医院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9.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基准单价(元) |
备注 |
1 |
1 |
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台 |
1 |
¥1,000.00 |
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
1-1 |
配套一次性使用胆胰管内窥镜导管 |
根 |
20 |
¥6,500.00 |
配套耗材 |
|
2 |
成像控制器 |
台 |
1 |
¥6,000.00 |
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
|
2-1 |
配套一次性使用成像导管 |
根 |
60 |
¥5,980.00 |
配套耗材 |
|
2-2 |
配套一次性使用内镜下取石网篮 |
根 |
50 |
¥2,500.00 |
配套耗材 |
|
3 |
●化学发光分析仪 |
台 |
1 |
¥5,000.00 |
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
|
3-1 |
配套过敏原特异性抗体检测试剂 |
项 |
30000 |
¥9.00 |
配套耗材 |
合同履行期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成像控制器、化学发光分析仪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负责货物的交付使用,承担相应费用。【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的日期,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2)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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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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