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川东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生鲜食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川东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生鲜食品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川东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生鲜食品采购(二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川东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生鲜食品采购(二次招标)、配送及水产鲜活类现场宰杀服务,预计工作量提供价值147.84万元(含税)的食品采购服务。服务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共1个标包,采购食材种类及规模如下表,具体明细详见附件:食材及控制价明细清单。

采购食材种类及规模

序号

品目

预估采购金额

1

蔬菜新鲜原料采购

38.07万

2

肉、禽、鱼、海鲜类新鲜原料采购

73.18万

3

“米、面、油”类采购

2.54万

4

“副食、调料、干杂、蛋”类采购

6.52万

5

水果、奶制品

27.53万

 

合计

147.84万

根据2024年度食材采购种类和数量使用情况进行的评估.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本次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川东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生鲜食品采购(二次招标)服务定价是依据该项目2024年1月~2024年11月重庆市大型菜市场、大型商超商品食材品类市场价格进行测算。以食材的均价作为该食材的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食材及控制价明细清单”,投标人采用在控制单价基础上整体下浮比例方式报价,下浮比例必须为整数百分比,如下浮0%,2%,5%等,下浮比例必须大于等于0,不满足以上报价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合同结算单价(含税)= 食材单价最高限价×(1-本次中标下浮百分比)。

2.4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劳务、运输、利润、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所有费用(包括上述费用及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太慈路10号川东公司白市驿员工食堂。

2.6 交货时间: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服务通知下达后1个日历日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2.7价格调整:2025年如食材采购的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或需采购未在以上价格体系的食材,食材采购单价费用依据重庆市大型菜市场、大型商超商品食材品的市场价格均价来测算市场价格单价,并在测算的市场价格均价的基础上按本次中标下浮百分比进行结算。

如政府部门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则按照文件要求相应调整中标价,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保障供应时,招标人重新启动采购工作。

2.8验收及结算: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

2.9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从事过食材供应服务(至少提供一项合同及对应发票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人员要求:配送人员至少2人,包含1名驾驶员(提供人员身份证、有效的健康证,驾驶员还需持有效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不得低于配送车辆,提供人员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3.7车辆要求:配送车辆至少1台,并有冷藏、保鲜功能。(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清晰照片、登记证书或购车发票,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并附车辆清晰照片及行驶证扫描件)。

*3.8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9投标人需承诺:

(1)我公司2021年1月1日以后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出现过因投标人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

(2)我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未发生过用工违法行为。

(3)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犯罪记录,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公司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及近三年食材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5)我方在服务通知下达后 1 个日历日到达指定地点。

(6)我方响应合同文件中的履行期限、计价方式、付款条件、技术服务要求、验收方式、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争议解决方式等。

(7)我方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我方以他人名义投标、借用他人资质业绩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8)我方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供货。

*3.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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