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分馏、焦化装置生产优化增效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技术服务(邀请)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8项目名称: | 液化气分馏、焦化装置生产优化增效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技术服务(邀请)项目公告 |
项目概况: | 2.2 功能用途:对液化气分馏、焦化装置生产优化增效改造项目开展节能评估技术服务。 2.3 服务(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毕,资料齐全30日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配合完成政府的审查。 2.4 项目(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5标段划分:/ 2.6 标准及规模: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编制《液化气分馏、焦化装置生产优化增效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报告并通过集团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节能评估验收。 2.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 2.8 报价轮次:1轮报价(开标价即为第一轮报价)。 2.9 最高限价:9.5万元人民币(含税)。 2.10 公告发布地址: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搜索。 2.11付款条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节能评估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2.12不允许分包。不允许偏差。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股东互相持股的,只保留响应报价最低的一家,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13主要技术要求:1.技术依据 (1)满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 (3)满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 2.技术要求 节能评估报告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相关规定,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节能评估验收。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已收到电话邀请的厂家。(未收到电话邀请的厂家报名,报名费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3.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 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编制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且通过政府审查的业绩1项。(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扫描件及政府对项目节能报告的批文)。 3.2.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书 3.2.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5 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书》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18日17时至2025年2月25日12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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