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2-18
一、项目概况 | |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市元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栖霞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栖霞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位于栖霞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场地清表(建筑垃圾、地基处理和换填):垃圾清运及级配砂石换填约27300立方米;人工湿地项目场地清表(建筑垃圾、地基处理和换填):垃圾清运及级配砂石换填40300立方米;一期漏项检测设备等。4.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验收、交付保修等工程总承包。4.3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其中,接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4.4计划投资额:工程费用约4953万元。4.5工程质量:(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包人、使用方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4.6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须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律、标准规范;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⑤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⑥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职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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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2-25 00:00:00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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