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市新吴区2025年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2-18
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2025年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结算最高折扣率:100%(假设检测单价为100元,结算折扣率是99%,则结算时单价为99元,结算折扣率是98%,则结算时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投标结算折扣率高于100%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465万元

根据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格化管理的实际需求和食品检测时效性要求及各标段工作任务、预测工作量共划分为以下6个标段:

1标段,江溪街道:监督抽检不少于1915批次,预算为120万元;

2标段,旺庄街道:监督抽检不少于1445批次,预算为91万元;

3标段,梅村街道:监督抽检不少于1160批次,预算为75万元;

4标段,硕放街道:监督抽检不少于1060批次,预算为69万元;

5标段,鸿山街道:监督抽检不少于875批次,预算为57万元;

6标段,新安街道:监督抽检不少于810批次,预算为53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6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6个标段招标需求和评分一致,若参加所有标段或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参与的标段即可,苏采云系统内不做标段划分),但中标只能中1个标段(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何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依次类推)。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