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气井压裂地面分流器一体化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161.1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详见下表: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区域 |
服务内容 |
预计数量 (段) |
包1 |
非常规气井105MPa压裂地面分流器一体化服务 |
川渝地区及周边甲方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威远、长宁、泸县、永川、大足、射洪、川中等区块及周边)非常规气井场 |
同一平台1口井每段180-105一体化服务 |
2700 |
包2 |
非常规气井140MPa压裂地面分流器一体化服务 |
川渝地区及周边甲方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威远、长宁、泸县、永川、大足、射洪、川中等区块及周边)非常规气井场 |
同一平台1口井每段180-140一体化服务 |
2880 |
备注:如遇施工工艺特殊要求安装130mm通径地面分流器设备的,按照招标方生产指令提供,结算应按照相应标包招标等级单价据实结算。
1.2商务计价方式:含设备使用费、设备维护保养及检测费、材料费、服务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费、HSE费等一切费用(现场吊装费除外),含6%增值税;
1.3包装要求:无;
1.4服务地点:川渝地区及周边甲方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威远、长宁、泸县、永川、大足、射洪、川中等区块及周边)非常规气井场;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具体服务时间根据甲方订单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2.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此次投标(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承诺):
(1)投标人近半年内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三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4)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多家公司同时进行投标的。
2.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0.8)。
2.7、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金额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或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保函格式需招标人认可,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报名。投标人须递交本项目报名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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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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