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8年苏州市分公司苏州轨道交通1、2、4、5、7、8号线公众通信系统代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8年苏州市分公司苏州轨道交通1、2、4、5、7、8号线公众通信系统代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8年苏州市分公司苏州轨道交通1、2、4、5、7、8号线公众通信系统代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YT-20250217-04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1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2、4、5、7、8号线移动、电信、联通、铁塔无线信号覆盖相关的所有设备及线缆的维护工作等,不含税预算525万元,具体在技术规范书中体现。

2.1.2 服务地点: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服务期满无异议可续签,可以延续1年,延续次数最多1次。

2.1.4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技术规范书规定。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数量一个,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

线路

综合维护服务预算

零星工程预算

线路预算/万元(不含税)

标段预算/万元(不含税)

限价折扣

预算/万元(不含税)

1

标段1

4号线

78.58

147.6

42%

50

2

5号线

69.02

3

标段2

1号线

57.44

125.1

42%

50

4

2号线

67.66

5

标段3

7号线

44.79

102.3

42%

50

6

8号线

57.51

合计

375

375

/

150

2.3 最高限价:

标段一: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147.6万元(不含税),其中4号线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78.58万元,5号线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69.02万元,零星工程部分最高限价折扣为42%,投标人任一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二: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125.1万元(不含税),其中1号线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57.44万元,2号线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67.66万元,零星工程部分最高限价折扣为42%,投标人任一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102.3万元(不含税),其中7号线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44.79万元,8号线综合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57.51万元,零星工程部分最高限价折扣为42%,投标人任一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投标截止月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注: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该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由持证本人手写签名,并在使用有效期内;(1)、(2)、(3)人员不得复用,原件备查。

3.1.4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结算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同类(轨交通信维护或轨交通信施工类业绩)项目业绩至少一例,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9)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2月24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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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