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联通江苏无锡物联网私有云扩容工程系统集成及卡号密码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8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采购卡号密码机及系统集成服务,强化算力资源池,消除单点故障与号卡安全漏洞,保障物网协同、5G MEC等场景安全可靠运行。

1.2  招标内容

2025年中国联通江苏无锡物联网私有云扩容工程系统集成及卡号密码机采购项目,包括私有云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卡号密码机采购。

1.3  项目预算:68.07万元(不含税)

1.4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一:私有云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96台服务器、2台卡号密码机、8台万兆交换机的集成服务,预算金额:20.07万元(不含税),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包二:卡号密码机采购,采购内容包括2台卡号密码机的采购、安装调测、保修等,预算金额:48.00万元(不含税),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5  交付期:

标包一:在订单下达后1周内完成现状分析及集成方案设计,设备全部到货后2周之内完成所有集成工作及系统测试上线。

标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建设,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指定地点设备上架、部署和调试,按时完成设备上线割接。

1.6  免费保修期:

标包一:最终验收完成之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1年。

标包二:所有设备提供到货验收后原厂五年7*24保修期。

1.7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90000.00元,其中系统集成服务(集成71台服务器、2台卡号密码机、8台万兆交换机)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45127.00元,系统集成服务(集成利旧25台服务器)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44873.00元,投标人系统集成服务(集成71台服务器、2台卡号密码机、8台万兆交换机)部分或系统集成服务(集成利旧25台服务器)部分任一报价(不含增值税总价)超过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标包二:设置最高投标限价450000.00元,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业绩要求:

(1)标包一: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标包二: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税)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7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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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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