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2-1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固【2024】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4】2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文县
2.2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2.68亩。该项目分期实施,本次招标的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包括:新建新材料生产企业定制厂房约82000平方米及停车位、园区道路和相关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4000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报审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与工程无关的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等,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工程设计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施工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9 23:00至2025-02-24 23:59……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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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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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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