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25年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征询公告
2025-02-18(1)项目编号:GN(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25年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3)地点:(登录后查看)。
(4)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 1+1+1 模式,第1年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期满后,合作情况良好,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年。采购人有权视前一个年度合同的服务评估情况,不再延期第二年度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5)征询内容及征询范围:
合肥分行2025年押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结果适用于合肥分行(含辖内二级分行:马鞍山分行、芜湖分行、宣城分行、蚌埠分行)。该项目具体为押品价值评估服务,是指评估机构通过专业的评估方法,出具押品评估报告,采购人内部评估人员以此为重要参考,并通过内部评估流程,确定授信业务的押品最终价值,该项目是采购人以抵质押物为担保的授信业务开展的重要支撑。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一:房地产评估(包括公寓、普通住宅、别墅、写字楼、商铺、商场、工业厂房、在建工程等)、土地评估;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1家。
标包二:资产评估(不含知识产权、矿业权);拟准入供应商数量为2家。
标包三:资产-知识产权类评估;拟准入供应商数量为1家。(按《中国民生银行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要求,注册地需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如标包3流标,相应数量加到标包1中。
标包四:资产-矿业权评估;拟准入供应商数量为1家。如标包4流标,相应数量加到标包1中。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标包一预算100万元;标包二预算20万元;标包三预算20万元;标包四预算10万元。
(8)★最高限价(含税):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上限价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歇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①提供2024年2月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2月1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2年2月1日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
(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适用于标包一:(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不低于二级,
注: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②土地评估资信评级不低于B级或乙级,
注:提供土地评估备案函、中估协资信评级证书/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评估机构资信评级证书。
(2)适用于标包二/三:资产评估资质。注: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3)适用于标包四:.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从事矿业权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注:提供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及从业年限相关证明材料。
2.人员要求:
(1)适用于标包一:(供应商满足下列要求(二选一))
①评估师要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不少于8名(含);
②拥有5名(含)以上执业土地估价师。
注:提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2)适用于标包二/三:评估师要求:拥有8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注:提供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3)适用于标包四:评估师要求:拥有4名(含)以上矿业权评估师。注:提供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正常年检,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合伙制评估机构的出资额(实缴)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注: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可以体现实缴资本的相关证明材料。
4.无行业处罚和不良记录的证明。注:提供当地房地产估价协会或土地估价师协会出具的诚信证明/执业情况证明等(适用于标包一),或资产评估协会网站查询截屏(适用于标包二/三),或中国矿业评估师协会网站查询截屏(适用于标包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征询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征询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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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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