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仪器设备项目法医设备(第二包)招标公告
2025-02-18项目编号: BJFH
项目名称: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仪器设备项目法医设备(第二包)
预算金额: 75.95万元
最高限价: 75.9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 1包 |
否 |
75.95 |
75.95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 1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无相关缴费记录,提供相应说明); 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到 2025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