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康市中医医院制氧站加装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2-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Y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制氧站加装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器项目

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7530元

最高限价:6753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用途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测设备

一套

安康市中医医院制氧站使用

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5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申明(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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