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轧钢高效湿法除尘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轧钢高效湿法除尘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热轧板厂 2250 线精、粗轧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备案,备案编号: 2502-431300-04-02-78235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热轧板厂 2250 线精、粗轧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热轧板厂 2250 主轧线精、粗轧机组所在地;

2.3 建设规模:在华菱涟钢热轧板厂 2250 线粗轧和精轧机组分别建设一套旋涡式高效湿法除尘系统,其中粗轧机组除尘风量 240000m3/h ,精轧机组除尘风量 400000m3/h 。具体规模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建设内容:华菱涟钢热轧板厂 2250 线为连续 24 小时不间断热轧板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油雾及水蒸汽等。根据测试,轧制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是 Fe2O3 、 Fe3O4 颗粒,当轧制温度较高时,该粉尘的颗粒粒径约为 3 μ m-20 μ m 之间,极易挥发扩散,并可长时间在空中漂浮,轧制规格越小速度越高,产生的粉尘量就越大,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就越高。在没有任何除尘设备的情况下,轧机周围的粉尘浓度比较高,对设备及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该热轧带钢生产线分为粗轧机组和精轧机组各建设 1 套收尘系统,在粗轧机组入口、出口各设置 1 个收尘点,每个收尘点 120000 m ³ /h 风量,总风量为 240000m ³ /h ;精轧机组有 4 台轧机需要收尘,分别在 F4 、 F5 、 F6 、 F7 轧机出口各设计 1 个收尘点,每个收尘点 100000 m ³ /h 风量,总风量为 400000m3/h 。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规范、规程、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 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工程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单体及联动调试、工程验收以及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检测鉴定、电力接入方案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除尘器、除尘风机(含电机)、喷淋装置、补水装置、排污装置、电气控制等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 3.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土建及基础施工、所有供货设备的安装、系统试运行等工作; 4. 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缺、热负荷试车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正常; 5. 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供(含联合体其他成员资料)。

3.1.3 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月),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承担过单项合同 500 万元及以上的超低排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合同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施工范围等关键页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盖章时间为准)。

3.1.4 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月),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承担过单项合同 500 万元及以上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合同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施工范围等关键页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盖章时间为准)。

3.1.5 信誉要求: ( 1 )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的承诺证明)。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 2020 〕 208 号)的规定,设置不少于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 2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无在建工程情况,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省外企业除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外,还须另行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企业开具的证明文件);( 3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4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 3 家;(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18 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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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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