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天津院喷丝头自动清洗系统-循环式超声波设备202510218招标公告
2025-02-18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喷丝头自动清洗系统-循环式超声波设备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天津院喷丝头自动清洗系统-循环式超声波设备) |
详见附件1 |
(2025.02) |
1、营业执照: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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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造商要求 |
制造商(传统型制造商或OEM型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根据《制造商承诺书》所选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一类提供即可),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作出承诺(可参照附件《制造商承诺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书》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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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付款进度 |
1.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银行承兑 2.付款周期要求: (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四十五(4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97%。 (2)剩余未支付的总合同款价款的3%,作为设备质保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收据后45日内,买方在扣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应扣除的相应款项(如有发生)后将余款无息支付给卖方。 1、付款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以及以上方式的组合。 2、付款进度: (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买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签发到货检验证明且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双方签署调试报告后,卖方可提交合同总额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应于收到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后45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 (2)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且卖方收到买方的无任何质量问题证明,买方于45日内支付质保金。 (3)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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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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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1) 高精度温控系统:不开启超声情况下,可实现介质在70±5°C的情况下,实现分别通过喷丝板精密件的两个通道的独立循环控制,循环时间6h以上,全流程不发生跑冒滴漏、槽内液体溢出等现象; 2) 超声清洗单元:超声清洗功率达标,可设置自动间隔式超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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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
1、产品标识 1)提供设备单体铭牌。 2)设备铭牌要求,包含设备名称、制造方、设备尺寸、设备重量、制造日期等内容。 2、产品包装 1)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安全、不受损的要求,投标人应对不合适的包装所引起的零部件生锈、损失和丢失承担全部责任。 2)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箱内、外各附一份清单,随设备一起发货 3)产品运输 设备运输到指定场地 4)设备的包装和运输其它要求应符合JB/T47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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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术文件及资料 |
供货时提供装箱清单、设备维护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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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
1、技术服务 1)卖方应提供现场调试安装需要的特殊工具和消耗品。 2)当买方通知卖方要投产运行时,卖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试运和运行工作。 3)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时,卖方应排除故障,直到买方满意为止。 4)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5)技术服务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售后服务 1)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买方要求时,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排除故障,直到买方满意为止。 2)在质保期内,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3)当买方需要卖方提供服务时,卖方在获得信息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答复,(如必要)在24小时内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 4)在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疑做出书面明确答复。确属质量问题时,卖方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的配件的质保期应从更换后开始计算。 5)产品质保期内,卖方应确保所有零备件的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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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
1)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设计满足买方所提供的工艺参数的要求,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负全面技术责任。 2)为买方提供所选用的设计方案,并回答买方提出的有关问题,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投产、现场性能测试、现场服务。按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要求后,移交买方管理。 4)卖方应保证:在现场验收后12个月内,设备的设计制造不存在任何缺陷,如在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有任何不良性能或出现缺陷,卖方应保证给予必要的变更、维修和更换,上述一切费用连同现场劳务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 5)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为验收合格起1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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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货地点 |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中海油天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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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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