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地铁保护监控服务采购公告
2025-02-18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地铁保护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广州1935项目主厂房组团的支护桩、工程桩、搅拌桩、土方开挖、地下管线施工、堆载等地铁保护区域范围内涉及到地铁保护方面的工程施工过程监控。包括但不限于:(1)地铁保护监控前期工作指导;(2)风险分析及动态控制;(3)编制《监控实施方案》;(4)前期监控工作交底;(5)组织地铁结构现状普查及测量;(6)组织地铁/基坑监测布点复查;(7)组织项目工程基线复查;(8)地铁保护标线、标识标牌管理;(9)监测数据收集分析;(10)施工监控;(11)节点工况监测分析;(12)监控后期工作交底;(13)组织工后地铁结构现状普查;(14)编制项目监控总结。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综合单价包干、按投入人员配置、人数、天数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可不提供该项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不同报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4.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报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报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报价人及核心团队应具备从事涉地铁保护监控服务相关的专业能力,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业绩、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月(2025年1月)在报价人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5.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未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8.可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必须协议方、收款方、发票出具方一致。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16: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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