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石化大道(沿海高速澳头出口处)内涝整治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2025-02-18
投资项目代码 |
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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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石化大道(沿海高速澳头出口处)内涝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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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石化大道(沿海高速澳头出口处)内涝整治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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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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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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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位于大亚湾中心北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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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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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位于大亚湾中心北片区,本次设计新建 4000mmx2500mm雨水箱涵约338m;新建2-3000mmx1200mm箱涵约51m;排水管径 DN800-DN2000,总长约 79m;在路口低洼点新增雨水口 5处。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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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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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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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87123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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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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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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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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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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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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