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安装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2025-02-18

 

 

 

(采购项目编号:JJN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哈密市

一、采购条件

本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安装项目),已由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需安装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安装项目: 

标段(包)内容:在协议约束的业务范围内,提供相关的服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管理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以及质量要求,保证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验收合格。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天。

2.4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三道岭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管理部门验收标准,并保证通过消防管理部门对全站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验收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安装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指:消防设施安装类或施工类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2-18    17:30至2025-2-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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