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端彩超仪、便携式B超、全数字化超声处理器招标公告
2025-02-19项目号:BNQ24A0
项目名称:中高端彩超仪、便携式B超、全数字化超声处理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80,000.00元
最高限价:3,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分包1:中高端彩超仪 |
2,340,000.00元 |
1 |
台 |
包号:2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便携式B超 |
310,000.00元 |
2 |
台 |
包号:3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全数字化超声处理器 |
830,000.00元 |
1 |
台 |
最高限价总计:3,4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所有分包均要求合同签订后,根据医院书面通知后1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其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应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未体现和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货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配套的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上必须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未体现和描述的条款进行体现和描述。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所投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提供复印件)。
以上资格条件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2月19日 至 2025年2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