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用品类配供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用品类配供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2年以及“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项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无锡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用品类配供服务

2.项目编号:JSZ

3.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2年

4.项目最高限价:200万元/2年以及“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项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二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无

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3-20 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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