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运维设备部分招标项目公告

2025-02-19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运维设备部分公开招标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监控系统运维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报价表;

1.2.2项目属性:项目式招标

1.2.3采购预算:4010285元(不含税)

1.2.4交货期:货到时间: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

1.2.5保修期:项目整体提供所投软件及硬件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免费质保

1.2.6交货地点:天津市行政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2.7质量要求:合格。

1.2.8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1.3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 4010285元,分项报价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应具有视频监控建设或视频监控运维业绩合同累计金额40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三)合同履约发票。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履约中的发票至少一张。

(4)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5)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6)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关键产品(视综平台35114改造)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其投标均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9日20时00分至2025年2月24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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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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