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2027年上海联通云网运营中心绿盟安全设备维保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2-19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提供此次过保的安全设备从签订合同起不少于两年的正式使用许可,包含软件更新服务、产品保修服务、远程支持服务、产品安装、安全通告、先行替换服务、上门支持服务、信息快递服务、许可证变更服务、专家支持团队服务、总结与回顾服务以及安全巡检、安全演练。

1.2 采购内容:

1)设备维保:提供此次过保的安全设备从签订合同起不少于两年的正式使用许可,包含软件更新服务、产品保修服务、远程支持服务、产品安装、安全通告、先行替换服务、上门支持服务、信息快递服务、许可证变更服务、专家支持团队服务、总结与回顾服务;

2)售后服务: 安全巡检、安全演练;

(维保设备清单:绿盟科技抗DDOS攻击设备(ADS4020)2套、2套绿盟科技入侵防御设备(NIPSN2000A);2套绿盟科技入侵检测设备(NIDSN2000A)、2套绿盟科技WEB应用防火墙(WAFP1600B)、2套绿盟科技SSL-VPN设备(NFNX3-G2100H);1套绿盟科技下一代防火墙(NFNX3-G2100H);1套绿盟科技安全基线管理设备(BVS-S);1套绿盟远程安全评估系统(RSAS-S)。)

1.3 采购预算:不含税42.87万元。

1.4 服务期限:2025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共计24个月。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月度不含税单价16076.25元/月,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应答单位需具有原厂(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或承诺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原厂对本项目的授权,须提供原厂授权函或承诺书。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安全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2年0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0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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