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营销服务支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91、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营销服务支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营销服务支持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SDZYGK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8.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9.项目主要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泰山家园”微信号、“泰山惠客”小程序的日常基础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支持;微信号线上活动信息化服务;积分商城供应商接口开发;工商协同接口开发;微信软文设计;互联网活动页面美工设计;p页面设计;互联网原创性海报设计;产品小游戏开发及运维及产品培训课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3959780.00元,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或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其他单位投标无效。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包括投标人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效期内)(包括投标人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2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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