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栖霞市桃村供水能力和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2-19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栖霞市桃村供水能力和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栖发改投资〔2022〕208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元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栖霞市桃村供水能力和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项目概况:栖霞市桃村供水能力和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总承包(EPC)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净水厂厂区及老泵房钢筋混凝土拆除及外运、钢板桩及桩支撑、基坑降水及设备购置等,具体要求需符合各相关主管部门规划意见。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过程。
2.4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内完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
2.6计划投资额:本标段计划投资额为6820万元。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二标段 6820万元 栖霞市桃村供水能力和水质提升工程二标段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且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其他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2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19 17:00至2025-02-26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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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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